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与资讯 > 行业资讯 > 当前新闻
新闻内容
商务部调查国家基本药物影响 探路医改新调整
文章来源:| 日期:2010/5/8 7:49:00| 人气:0| 【

 一份关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医药流通产业影响的统计调查将在14天后汇总至商务部,此时,正是中国新医改第一个“三年规划”即将过半的时候。

  《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商务部此次调查重点关注两部分内容,一是关于各省药品流通行业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半年多以来的实施情况,二是企业在参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实际经营变化情况。

  为医改下一步调整探路

  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企业经营变化情况调查里,商务部将特别关注基本药物在药品批发和零售两类企业中所占实际份额。此外,包括本省基本药物配送中标入围情况、2010年一季度企业药品销售、基本药物配送(销售)额同比变化等关键指标都成为重要考量数据。

  此前,由于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种种问题,有数据指出,不少地方对基本药物的使用缺乏积极性,而也有部分企业在当初入围基本药物目录后,谨慎观望,并没有在市场上形成预期效果。

  卫生部发布的数据也显示,基本药物在基层医院30%覆盖的目标直至今年2月末才完成,而到今年底如何继续推进60%的覆盖目标,是相关主管部门必须考虑的现实问题。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该调查负责人张洁昨日告诉本报,在接手医药流通规划管理职能后,商务部一方面希望对医药流通行业的企业情况有所了解,一方面也希望能够了解新医改至今,相关政策对产业产生的实际影响,也是对6月将出台的《2010~2015年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重要参考。

  此前,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曾对本报表示,商务部近期已经作为部门新成员正式加入医改小组,而此次调研显然不会仅仅作为商务部的部门调查,更可能是为下一步医改政策调整发挥探路作用。

  实际上,自去年底全国各省陆续启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以来,关于这项工作的争论就开始升温,企业实际获得的机遇和受到的影响都成为相关政府部门迫切需要掌握的情况。

  记者注意到,在对各省药品流通行业的摸底中,商务部重点关注了上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业绩。

  商务部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1.3万家医药流通企业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只有491家,约占全国医药流通企业总数的3.7%。我国最大的前3家企业销售额只占同期商业市场销售总额的20%左右,流通费用率是国际先进水平的4倍多。

  也就是说,在“兼并重组”的医改总体思想指导下,商务部对于医药流通的关注或许也将向“抓大放小”的方向靠拢。

  优化终端配送权

  与此同时,不只是医药批发企业被迫纠缠于基本药物配送权之争,医药流通中的另一主体零售药店由于相关政策缺位,从一开始就陷入了集体失语状态。

  对此,温再兴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也表示,作为主管部门,他们已经注意到了目前37万家零售药店群体面临的生存困境,在争取政策的同时,“可以考虑绘制一张分布图来说明药品供应保障问题,并增加社会资本投资机会。”

  而在本报记者从商务部拿到的《全国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讨论材料)中,已经可以看出商务主管部门对于全国药品零售网络布局的规划设想,“社区医疗机构药房和现在的零售药店要一体化,有零售药店的地方,社区医疗机构不应再建药房。”

  商务部甚至进一步在其总体发展战略中直接指出:“社区医疗机构的药房是国家财政的极大浪费,它的功能和零售药店功能一样,不必让国家财政多花钱,即便现在的政策暂时没有医药分开的实质推进,作为规划思想也要深化倡导。”

  虽然还没有开始接受正式的调研,但全国最大的民营医药流通企业九州通医药集团业务总裁耿鸿武认为,主管部门确实有必要调研一下企业遇到的实际情况,他表示,这份调查结果不仅将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也一定会帮助下一步的政府决策。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昨日透露,今年商务部将与国家统计局建立起行业统计制度,全面掌握企业和从业人员数量、销售额、利润率等第一手资料,为行业管理提供基础数据。下一步要根据行业管理情况,在各地增加企业直报点,提高统计覆盖面和准确度。
 

上一篇:基本药物制度或将重构 《目录》被指“早产”
下一篇:基本药物制度或将重构 《目录》被指“早产”
本站提示:如果网站中内容触犯到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web@reyoung.cn
评论信息
共有条评论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书 - 关于我们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9-2019 reyou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鲁ICP备05005110号 公安部备案号:37032302000111
公司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瑞阳路1号 综合服务热线:4006 123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