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新农合人均筹资额从去年的142元跃升至200元,其中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突破每人220 元。根据《温州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暂行)》,首次实现筹资水平、报销比例统一后的三区新农合参合农民,在门诊报销中,将实现在本区范围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标准为40%,每人每年封顶300元的统一门诊报销金额。
住院报销中,在三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报销比例是60%;在三区定点区级医院住院,报销额均为50%;在三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及市内其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且费用在501元以上的,报销40%;在市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且费用在501元以上的,报销35%,每人全年累计最高给付限额为7.2万元。目前,跨区门诊报销暂未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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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定点:鹿城、龙湾、瓯海区政府举办的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站。
住院定点:鹿城、龙湾、瓯海区级人民医院、政府举办的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一医、附二医、市二医、市三医、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医院、温州市鹿城区精神病医院、温医附属眼视光医院、一一八医院、温州市民康医院、温州康宁医院和经温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医疗机构。